摘要
被告人李向阳,男,20岁,汉族,农民。被告人张生欢,男,19岁,汉族,农民。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李向阳、张生欢犯盗窃罪,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西湖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2001年9月1日,被告人李向阳、张生欢至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潭印月岛,在岛内潜伏至深夜,然后采用绳子系住吸铁石吸取硬币的手段,捞取平时由游客抛入西湖中的硬币共计人民币1276.50元。后两被告人在现场附近藏匿休息时被管理人员发现并扭送公安机关,款被全部追回。
出版日期
2004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