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按照我国传统的刑法理论,奸淫幼女是故意犯罪,必须以明知幼女的年龄不满14周岁为条件,在归责原则上适用过错责任,这在理论和逻辑上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对奸淫幼女行为适用严格责任也并无不妥,这除了因为严格责任更有利于刑法保护幼女的公共政策目标的实现以外,还因为严格责任并非我们通常理解的无过错责任,不构成对过错责任原则的悖反,而且,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实质上并没有从根本上排斥严格责任。【作者单位】: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1【关键词】:奸淫幼女;过错责任;严格责任;司法解释
出版日期
2004年05月0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