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中国历史上,“五胡十六国”是一个较为特殊的分裂割据时期,其特点是自汉代以来,内迁至黄河流域的北方和西北的游牧民族,主要是所谓的“五胡”(即匈奴、鲜卑、羯、氐、羌五族),先後在长江、淮河以北建立了二十多个政权。其中,主要有十六国(内包括汉族所建的三国)。这些由五胡建立的政权,统治和管理着人口众多的汉族和其它少数民族,这在中国历史上是第一次。因此,五胡所建政权怎样统治、管理众多的汉族和其它民族,他们采取什麽统治机构(即官制)实施其政令,维持其统治?这是一个颇耐人寻味和有意思的问题。
出版日期
2002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