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教育训练教师在一线参加公安工作实践时的主观角色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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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所谓主观角色定位,是指社会个体在某社会群体中与其他个体关系及与其他环境元素关系的固定意识指向。明确的主观角色意识可以使社会个体的行为的目的性、计划性和意志力更强,可使社会个体的行为更有效率、产生更大效益。公安教育训练教师在一线参加公安工作实践时,应有自觉的角色意识,认清自己所处的地位、应起的作用、与公安干警的角色关系、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警察教育》 2004年6期
出版日期 2004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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