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家禽及其制品进口途径被禁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韩国2003年12月17日通报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H5N1)后,为防止该病传人我国及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农业部和国家质检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规定,发布第323号公告,宣布自2003年12月22日起禁止进口韩国家禽及其制品。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04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