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价值平衡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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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共存于现代刑事诉讼中的自由与安全两大基本价值的冲突,导致了自由价值取向的当事人主义和安全价值取向的职权主义这两种诉讼模式的并存,而这两种诉讼模式都是刑事诉讼价值失衡的外在表现.以当事人主义的英国和职权主义的俄罗斯联邦为代表的当今世界各国的刑事司法改革昭示了一个真理:刑事诉讼自由价值与安全价值的平衡是现代刑事诉讼价值体系的最佳状态,是世界各国刑事司法改革的方向和终极目标;刑事诉讼自由价值与安全价值的平衡或失衡都是自由价值力量与安全价值力量相较量的结果,自由价值力量与安全价值力量的大小变化是世界各国刑事司法改革的终极动力.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政治与法律》 2005年6期
出版日期 2005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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