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前言随着B超、消化道内镜、血管造影及核素检查等技术的不断发展,绝大多数的食管、胃、小肠、大肠以及肝、胆、胰腺等消化系统脏器的疾病都间接或直接得以明确诊断.然而,临床上常可见到一些主诉较多但用现有诊断技术不能发现其消化系统组织结构改变及生物化学异常的患者,这类疾病被归为“功能性胃肠病(FGIDs)”,主要有功能性消化不良(FD)、肠易激综合征(IBS)、功能性便秘(FC)等.事实上,这类患者远多于消化系统器质性疾病患者,其生活质量受到严重影响.随着消化道功能诊断手段从研究逐渐走向临床,国内外学者对这类疾病的诊断有了较全面的认知,建立并不断完善其诊断标准.
出版日期
2006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