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朝末年,西风东渐,宪政思想也随之传入,为了救亡图存,使中国步入现代化的征途,许多仁人志士都想到了宪政;但究竟应该由谁制定一部宪法,用这宪法去确立一套什么样的国家制度,去保护什么人的利益,一直是持不同阶级立场的政治家、思想家和法学家们激烈争论的焦点。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始,正值北洋政府统治时期,帝国主义列强通过不同派系的军阀在中国角逐利益,为扭转时局,振兴中华,中国共产党人也想到了宪政,“宪政就是国家给予人民权利的证书。所谓权利,最重要的就是这且亟自由(指1922年7月党的‘二大’宣言提出的工人和农民,无论男女,在各级议会市议会有无限制的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罢工绝对自由)。所以世界各种民族,
出版日期
2006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