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宁都地区的佃农抗租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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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前言我们这里说的宁都地区,指江西省的宁都、瑞金、石城三县,间或联系到左右“邻居”。关涉的时间,定为明清时期,主要是明代中期至清代中期。换言之,所论历史事件的时空范围与南赣巡抚特区一致,是我对“南赣特区”研究的继续。明朝设立南赣巡抚,划出偌大的一个特区,最直接的动因是社会剧烈动荡,盗寇严重。为什么南赣特区多盗?致盗的社会根源是什么?要认清南赣特区的这个老大难社会问题,必须深入考察最基层的社会经济关系。南赣特区的地域很大,其内部还有地区差异,本文专论宁都、瑞金、石城三县,因为它们有较多的共性,清代曾把它们划为一个行政区——宁都直隶州。考察这个地区的佃农抗租活动,能够具体揭示“客家基地”的基层社会动向,而这正是“客家”这个大课题中的紧要部分。在客家研究园地里,前辈学者罗香林将宁都、瑞金、石城三县列为“非纯客住县”(见《客家源流考》第四节);而现在的一些客家论著中已将它们升级为“纯客县”。本文不对宁都等县是否“纯客县”问题进行讨论,只探索这里社会演进中的“重头戏”。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客家研究辑刊》 2006年2期
出版日期 2006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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