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建筑工程动态结算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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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建筑工程周期长、投资大,发包方与承包商关于工程款结算的纠纷时有发生。建设部、财政部制定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已明确了结算方式,但在实际运作中,推广、细化的工作问题还是不少,拖欠工程款,竣工后不结算屡见不鲜,工程价款结算纠纷占到建设工程纠纷的77%,并标的额大。为建立和谐的建筑市场。并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靠单纯的市场调解机制是不够的,为了准确反映建筑工程的真实价格,只能运用动态结算机制。如2004年建筑材料、人工费大幅上涨,钢材的涨幅40%,人工费用涨幅30%,建筑成本大幅增加,使得没有动态结算机制的施工单位无法收回成本,亏损严重,当年全国建筑工程的结算工作陷入困境,纠纷增加。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建筑与预算》 2006年6期
出版日期 2006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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