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我们所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我们所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所作出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全党全国人民指明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方向和明确目标。通过和谐社会的建设,使我国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出版日期
2006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