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介入交通事故纠纷处理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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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6年8月,宁波市鄞州区从“保一方平安,促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开展了全国首家交通安全司法所的试点工作,即把人民调解引入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处理。由区司法局会同区公安分局向区委政法委请示要求成立交通安全司法所,这一提议得到区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和认可,正式行文成立了“鄞州区交通安全司法所”,任命了所长、副所长,配备了司法助理员。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人民调解》 2007年6期
出版日期 2007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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