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摘要: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明确了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的药品管理工作使命,确立了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社会共治的基本原则[1]。新法同时也给基层药品监带来了新的挑战。本文以南安市为例,根据日常工作情况,结合辖区内监管现状,从新法取消药品GSP认证许可事项,开放互联网销售处方药,明确药品抽样新规定三个方面的变化,简要分析新法实施以来,基层药品监管面临的监管难点。
出版日期
2022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