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摘要: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在国内属于一种较为特殊的用益物权,对于农村地区的居民来讲有着重要的意义和影响,是农民得以发展和安身的重要基础。随着我国开始实施农村政策合一的发展模式之后,开始形成了人民公社体制,改变了以往农村宅基地所具备的属性特点,使其不具备完全商品属性以及财产权利的资本属性。相关部门针对地籍进行调查,在调查之后进行确权登记发证,当农民获得证书之后改变土地的利用机制,从依法利用转变为自觉利用,促使宅基地的属性从资源转为财产,对于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体系有着重要意义。基于此,本文分析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实施及物权意义,提出了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策略,以期可以为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开展提供参考。
出版日期
2022年04月2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