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税收征管和稽查良性互动机制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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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行征、管、查三分离的税收征管模式消除了权利不受制衡的弊端,但在运行中逐渐暴露出其弱点,就是片面地强调三个环节各自工作的特点和相互制约性,体现不出部门之间协作配合关系。税收征管、稽查只是税务工作的不同分工,它们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有机整体。建立税收征管与稽查良性互动机制,不仅是实现税收征管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的需要,也是全面提高税源管理质量和效率的重要保证。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08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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