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图书馆事业生存和发展的立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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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级图书馆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发挥着日益重要作用,但是由于无图书馆法,人治大于法制,不同省、地区旧书馆发展极不平衡。要解决这一问题,保障图书馆事业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发展,只有立法。在全国图书馆法尚未出台前,应先出台省级图书馆法。
作者 李师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池州学院学报》 2008年4期
出版日期 2008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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