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市场法制的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我国竞争法律制度基本框架的形成.完善了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能更好地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为今后更好地执行法律奠定了基础。鉴于当前价格垄断是垄断的主要形式,因此各级价格部门作为反垄断法的重要执法机构,要认真学习贯彻《反垄断法》,积极开展对价格垄断行为的行政执法,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出版日期
2008年10月20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