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摘要目的:分析智能视力表投影仪在视力检查中的可重复性及其与传统视力表测量结果的比较。方法:系列病例研究。收集2022年1月4—22日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就诊的眼部不适患者60例(120眼)。先通过智能视力表投影仪(LSJ-IVAC-6000A)对患者进行3次视力检测,并采用组内相关系数(ICC)评价3次测量结果之间的可重复性;再用传统灯箱的国家标准视力表测量1次,并分别采用ICC和Bland-Altman图表法分析智能视力表投影仪与传统视力表检测结果的一致性。结果:同一受检者右眼、左眼使用智能视力表投影仪测量3次的ICC值分别为0.830和0.868,双眼的ICC值均>0.8(P<0.001);同一受检者右眼、左眼使用智能视力表投影仪和传统灯箱的国家标准视力表测量的ICC值分别为0.846和0.873,双眼的ICC值均>0.8(P<0.001)。右眼、左眼使用智能视力表投影仪和传统灯箱的国家标准视力表测量差值的95%一致性界限分别为-0.25~0.20和-0.24~0.17。结论:智能视力表投影仪的可重复性较好,与传统灯箱的国家标准视力表的测量结果相比一致性较强,应用于临床工作中可提高视力筛查的效率并节省人力和物力。
出版日期
2022年12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