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78年的改革是从国有企业扩大自主权开始的,但开始时进展并不快。而在农村地区早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已在自发地贴近了改革。如安徽省,1977年全省28.7万个生产队有67%的队人均收入不到60元,约占25%的队人均在40元以下。1977年6月,万里临危受命,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反复讨论,安徽省委1977年11月15日至22日制定了《关于农村经济政策几个问题的规定》(简称省委六条),强调农村一切工作要以生产为中心;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允许农民搞正当的家庭副业,产品可到集市上出售;生产队实行责任制,只需个别人完成的农活可以责任到人。
出版日期
2009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