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奇金融凭证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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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被告人张奇,别名张明亮,男,1956年11月14日出生,汉族,北京市人,无业(1995年6月至1996年被聘为北京银盾警业商贸集团招商引资部经理),住北京市西城区高梁桥东巷7号,1997年10月7日被逮捕。现在押。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原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指控被告人张奇犯金融凭证诈骗罪一案,于1998年9月10日以(1998)一中刑初字第1162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张奇犯金融凭证诈骗罪,判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01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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