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建筑物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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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据报道,我国不少建(构)筑物的平均寿命出现了“50年罕见30年普遍”的怪现象,甚至近年出现了在建工程和刚竣工的工程坍塌事故,这与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关于“重要建(构)筑物和高层的使用年限为100年,一般建筑为50—100年”的规定相差甚远。例如北京的某些重点工程,于1959年及其以后建成,到90年代初,
作者 长林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江苏安全生产》 2009年2期
出版日期 2009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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