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犯罪率也在急剧上升。犯罪不仅侵害了国家安定的社会秩序,阻碍了社套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也给人们的社会生活埋下了一片阴霾。我国现行刑法更多地是关注犯罪本身以及对犯罪人的惩罚上,在被害人救济方面,主要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由加害人补偿的。然而,现实是我国每年大约有200万左右的被害人根本不可能从罪犯那里获得赔偿。于是,犯罪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建立不仅可以更好地保护犯罪被害人的受损利益,也可以提高国家司法的被信任度,还可以通过这一制度的建立完善我国的立法制度。
出版日期
2009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