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摘要:自《土地管理法》修订以来,中国逐渐形成了以土地用途管制为核心,土地利用规划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作为配合的国土空间规划管制体系,通过对不同区域和不同用途的土地类型施以不同的管制强度,以达到保护耕地、优化建设用地产出效率的目的。通常情况下,对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占有比例较大的地区施以更高的国土空间管制强度,但在以城市建设用地出让成为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主要手段的时代背景下,耕地保护绩效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大致呈负相关关系。
出版日期
2024年04月10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