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14年,为了促进农业、家政等实用科学文化知识在美国人民中间的传播应用,美国国会颁布《斯密斯-利佛法案》,授权联邦政府为帮助各州依托农工学院创建实用技术推广中心提供资金。《斯密斯-利佛法案》的颁布,奠定了美国依托农工学院开展实用技术人才培训和实用技术推广的法律基础,为各州依托农工学院开展实用技术人才培训和实用技术推广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保障,有力地推动了美国农工学院的改革与发展,为美国二十世纪初农业经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我国应该借鉴美国运用立法手段建立完善高等农业教育、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体系的成功经验,大力发展我国高等农业教育,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教育、科学研究和实用技术服务推广体系,为我国农业经济的腾飞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出版日期
2009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