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森林公安职能作用 积极为林业改革做好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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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经营体制的又一次大变革,农村生产关系的又一次大调整,农村生产要素的又一次大活化,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随着这项改革的全面推进,掀开了我国农村改革的历史新篇章。森林公安队伍是林业改革的坚定支持者、主要保护者和重要参与者,要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森林公安》 2010年6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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