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为了解决"林阴""林荫"混用的情况,《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规定,"荫"统读为yìn,"林阴路"不能写作"林荫路"。但这一统读规定的效果不佳。本文从语音、语义、语法三个方面说明"阴""荫"的语源关系,阐明《审音表》废除"林荫"的原因和效果,并探讨审音工作是否包括字形调整、审音工作的原则等问题。
试谈《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的审音原则——以“林荫路”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