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由于古代社会司法权力归属的专属性,宋代哗徒为法律和官方所严厉禁止,但在诉讼实践中,民众对法律援助的需要为讼哗徒的出现提供了现实的基础。宋代的哗徒力量根深蒂固,虽被官方所禁止但在当时社会却是不可缺少的。宋代哗徒的存在及其活跃,是当时中国社会变迁的反映,也是社会变迁的重要推动力量。将之置于宋代这一特定时期进行考察,审视该群体产生的社会背景,探讨其与宋代书铺、胥吏、茶食人的区别以及对宋代司法实践的影响。这无疑会加深化对哗徒这一群体的的重新认识。
《宋代哗徒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