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从主体间性角度出发,论述了被追诉人主体性的内向性和外向性,提出了内向性的两个价值向度:人格尊严、意志自由之选择机能;外向性的两个价值向度:主体性意义上的平等、维权与自卫,在此基础上论述了被追诉人主体性权利构成的元权利、程序生成性权利概念,阐述了被追诉人元权利构成:无罪推定权、程序参与及选择权、平等对抗权和辩护权,建构了元权利与程序生成性权利的矩阵关系,并进而分析了元权利的相互关系以及各元权利所蕴涵的主体性价值.
被追诉人主体性权利构成论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