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公司章程是公司必备的书面文件,它由股东在《公司法》框架下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既是规定公司组织和行为的纲领性文件,也是股东实现自治的最佳载体。股东通过制定、修改公司章程,贯彻自己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控制和影响。然而实践中,股东却往往对公司章程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大多直接采用工商部门的格式版本,没有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合自己公司的条款,导致出现问题时,因公司章程没有可操作性而僵持不下;又或者股东滥用自治权利,制定违背法律、法规的条款,从而导致无效。这均使公司章程不能发挥应有作用,导致这一重要文件沦为虚设,股东的自治权利也成为空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