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民国时期,广东政府历年税收不敷财政支出,只得乞灵于借债、发行公债库券和银行兑换券等手段,以作弥补。历届政府曾举借了巨额外债,由是常借新债以偿旧债,债台高筑,无法按期清偿。但不同时期,广东借外债的用途亦有相异。一般来讲,早期因军阀割据混战,当政者戎马倥偬,所借外债多用以弥补财政赤字,属于财政借款。而在陈济棠统治时,省内形势较为稳定,故所借外债有相当一部分是投入实业建设,性质为经济借款。
民国前期广东外债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