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行政规定的制度建设是法治政府构建中必不可少的内容,由于现行立法规定及对法律渊源的含义和形式理解不一,导致对行政规定是否属于法律渊源界定不清。法及法律渊源的概念和表现形式呈现出发展变化的特性,法不应只局限于由国家立法机构制定的国家法。现代行政的发展,使得传统的立法方式随之发生变化,行政规定在一定意义上创造法律规则、补充完善法律体系。行政规定的可诉性,应当得到进一步明确。实证研究表明,行政规定主要有创制性、执行性、指导与规划性、内部管理性等性质分类,具有行政法渊源的属性。
论行政规定的法律渊源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