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对涉及不动产登记争议与诉讼程序的关系以及权属登记在不动产物权确认之诉的证明力作出了明确规定,这对在理论上加深对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性质及效力的理解,并由此进一步理清实践中对涉及不动产登记的相关争议与诉讼程序之间关系的混乱认识,有着重要意义,本文对诸如不动产物权与登记的关系、特殊动产转让的物权变动与对抗、善意取得的适用等重点、难点问题加以分析,以期有助于社会各界正确理解和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