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刘恒,1964年1月出生于湖北省恩施市。中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硕士,中山大学经济学博士,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后。现任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山大学行政法研究所所长。主要学术兼职有中国行政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理事、广东省法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省行政法研究会总千事等。主要社会兼职有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广州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专家等。
教师本职,学者使命——刘恒教授访谈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