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三、教育行政规定瑕疵的治理教育行政规定作为政府领导管理教育活动的直接依据,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仅行使"管理"、且只管理教育"行政工作".哪些为地方政府有权管理的教育行政工作,本文以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苏州市教育局三个纵向的教育行政管理主体的行政规定为例
“去行政化”须治理教育行政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