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16年10月13日,瑞典文学院宣布2016年度诺贝尔文学奖颁发给美国人鲍勃·迪伦,以表彰其“在伟大的美国歌曲传统中开创了新的诗性表达”。这一消息颇为出人意料,引起了热议,它甚至对某些文学界的人士构成了冒犯。在人们通常的印象中,鲍勃·迪伦主要的不是一位文学家、诗人,而是音乐家、歌手,他在音乐领域的成就和影响有目共睹,但在文学、诗歌方面的“身份”似乎并未真正建立起来,给人的感觉更多是附属、业余、第二义的,是在“玩票”。而一直以来坚持文学本位、维护文学品质的诺贝尔文学奖颁发给这样一位并非从事严格意义上的文学写作的人,不能不让人大跌眼镜。实际上,从鲍勃·迪伦获诺奖出发,的确可以对我们的许多已成“常识”的文学观念形成冲击,关于文学是什么(以及文学不是什么),关于文学的边界,关于“纯诗”与“纯文学”等等,许多基本的概念、观念都值得重新考量,许多的价值有待重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