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模块式教学就是将一门课程根据内容和特点的不同分为若干个模块,每个模块相对独立,又彼此联系,授课老师则对不同的模块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在法学的诸多课程中,行政法有着一定的代表性和特殊性。通过行政法实体法与程序法模块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的区别设计,将较难驾驭的教学方法组合问题通过模块的方式加以细化和明确,可以发挥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
模块式教学在法学课程中的运用——以行政法课程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