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代表大会的一项重要权力,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各级人大代表在实践中积累了行使监督权的许多经验.但是,总体看来,人大的监督权尚未发挥完全的、应有的作用,与我国人民对社会主义民主和人民代表大会的期望还有相当大的距离.充分、正确地行使人大监督权是我国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项重要措施.人大监督法的起草和制定工作已经列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但至今未能出台,有待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继续努力.本文仅就人大监督的内容、形式和程序进行探讨,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