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目的:探究重型颅脑损伤患者非胰腺性淀粉酶水平升高的临床情况,及对预后效果的影响。方法:选择 2011 年 1月至 2017年 4月我院外科及 ICU收治的 重型颅脑损伤患者100例,按照血清淀粉酶水平进行划分,其中血清淀粉酶正常的 50例患者设为对照组,血清淀粉酶升高的 50例患者设为观察组。观察 2组患者的血清淀粉酶水平、住院观察组时间和死亡情况等实验数据。 结果:观察组患者的血清淀粉酶水平显著高于对照组,P< 0.05。 经不同的治疗
简介:【 摘要 】 目的: 评价 恶性肿瘤化疗治疗中配合 康艾注射液治疗对化疗副反应情况的影响。 方法: 选择我院 2016 年 12 月 -2018 年 6 月期间收治化疗治疗的 80 例恶性肿瘤患者,进行 1:1 比例分组。参照组 40 例恶性肿瘤化疗患者接受鲨肝醇治疗,试验组 40 例恶性肿瘤化疗患者接受 康艾注射液治疗。 比较 2 组患者化疗效果、化疗副反应、细胞免疫情况、生活质量。 结果: 试验组患者临床总有效率、生活质量评分高于参照组,化疗副反应以及细胞免疫情况优于参照组, P<0.05 。 结论: 康艾注射液辅助恶性肿瘤化疗治疗可以提高患者化疗安全性、生活质量、免疫功能。
简介:犯罪嫌疑人在起诉前获得律师帮助权的重要性在我国仍未得到真正的重视。事实上,赋予嫌疑人起诉前律师权既是制约侦查机关权力的需要,也是充分维护嫌疑人权利,确保嫌疑人自白自由的需要。尽管现今可以对侦讯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但其仍无法替代律师在场的作用。在这个意义上,律师权的作用是无法替代的。起诉前嫌疑人律师权的内涵包括权利的告知、有为贫穷嫌疑人聘请律师的权利、有权放弃律师权的行使等内容。在美国法上,起诉前嫌疑人律师权的主张有明确性规制、视为主张规则和澄清规则三种。在起诉前嫌疑人主张律师权包含了律师权的主张等同于沉默权的主张、律师到场前应停止讯问以及权利的主张不限于本案件等多重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