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综合治理”是我们同犯罪作斗争的方针。早在六十年代初期,毛泽东同志对这方面的工作,就曾有过多次论述。他在接见斯诺谈到中国青少年犯罪问题是时指出:“……我们现在主要不是依靠法庭,而是依靠学校,社会,机关,街道,农村,基本上依靠社会组织来进行教育,来进行监督,来解决问题,而不是依靠审判和把人关起来。”
全面落实“综合治理”方针,才能实现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