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2017年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明确写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由于民事公益诉讼与检察机关地位的特殊性,这一决定引起了学术界和实务界的广泛讨论。检察机关在诉讼上具有丰富的经验并且其特殊的地位都决定了让其作为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具有相当的优势,但在目前的立法上,只在诉讼法中给予其原告的资格,并没有对相关的程序作出细致的规定。所以,检察机关参与民事诉讼的这一块立法还需要继续填补与完善。
检察机关参与民事公益诉讼的法律研究——《民事诉讼法》修改的亮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