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994年下半年,为适应分税制的改革,税务机构分设,档案工作随之发生剧烈变化,普遍性的现状是:一是等级档案室徒有虚名。按上级规定,税务档案全部交给国税系统管理,没有档案的原等级档案室也就不存在,牌子取下搁一边。国税再创规范化的等级档案室,按目前条件至少还需2年以上的时间。二是档案无“穴”可居。由于房产随税务机构分设的划拨,国税系统失去了部分档案室房屋权,国税档案
机构分设,档案露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