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对于基于过失行为的紧急避难能否成立的问题,战后在新过失犯理论的影响下引起了日本刑法学界的关注。我国对于此问题缺乏深入的研究,学者们一般持否定态度。笔者从紧急避险制度设立的根本宗旨和体现的人文关怀出发,对通说进行了解构。本文认为,紧急避险的主观要件仅仅要求具有狭义的避险意思(不包括损害意思与比较意思)和认识到会发生损害的可能性;据此,可以肯定过失避险的成立。
过失避险研究——兼论紧急避险主观要件理论的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