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居民自治与村民自治是我国基层民主的两大组成部分,规定居民委员会属于城市居民自治组织,即以《居组法》和《村组法》分别对其自治组织居委会和村委会进行规定
简介:居民自治与村民自治是我国基层民主的两大组成部分,即以《居组法》和《村组法》分别对其自治组织居委会和村委会进行规定,规定居民委员会属于城市居民自治组织
简介:二.新婚姻法中增加的关于家庭暴力问题的条款,第三、对非离婚案中家庭暴力的受暴方以及对家庭幕力的发生有一定过错的受暴方的损害赔偿权没有予以确认,对家庭暴力无明确的规定和制裁的条款
简介:我国各种不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模式是对农民制度创新的一种替代, (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滞后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滞后主要表现在发展缓慢和发展不规范两个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缓慢还与政府的制度供给缺位有关
简介:政府在与用工单位的法律关系中,政府首先要做的就是为农民工的权益保障制订完善的法律法规,地方政府因为直接与市场、用工单位和农民工打交道
简介: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关系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经济效益和经济公平原则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公平正义的社会,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经济民主和经济法治原则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的社会,[9] (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社会本位原则 和谐社会是以人为本的理念与经济法的社会本位
简介: 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关系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经济效益和经济公平原则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公平正义的社会,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经济民主和经济法治原则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的社会,[9] (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社会本位原则 和谐社会是以人为本的理念与经济法的社会本位
试论《居组法》与《村组法》合并的必要性
婚姻法与家庭暴力关系研究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正负效应分析
断裂与弥补——农民工权益保障中的法与政府角色
构建和谐社会与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经济法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