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减少发展中国家毁林及森林退化的温室气体排放已成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谈判的重要议题。从该公约的第十一次缔约方大会(COP11)以来,各缔约国就此议题提出了各自的观点,除在方法学等问题上存在争议外,在激励机制和毁林纳入清洁发展机制(CDM)与否上也存在分歧,巴西、中美洲及非洲的发展中国家希望通过基金的方式获得额外的资金和技术支持,而美国、澳大利亚和欧盟等发达圈家却更倾向于CDM市场机制。结合中国森林管理方面的现状,分析了中国在此议题上可能受到的影响并提出了谈判的对策建议。
简介:由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LULUCF)活动产生的生态系统的固碳作用,是降低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增加速度的重要途径之一。1997—2001年,经历了长达4a的艰苦谈判,最终达成了第一承诺期附件一国家利用LULUCF的规则。2008年开始,国际社会开始磋商第二承诺期附件一国家如何利用LULUCF活动的规则。主要缔约方就第二承诺期LULUCF规则提出了各自的观点,发达国家的观点主要包括提高开展碳汇活动的积极性、降低LULUCF规则的复杂性和减少成本、增加《京都议定书》3.4条款下的合格活动等,其目的是在第二承诺期能够利用更多的碳汇完成减排义务;发展中国家主要提出要系统地考虑土地利用造成的温室气体排放和CO2的吸收。最后,针对附件一缔约方在第二承诺期利用LULUCF活动规则,提出了我国应采取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