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劳动争议处理活动中,及时、准确地确定企业当事人资格,是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依法处理劳动争议的重要前提.但由于现行劳动法规对此没有做出明确的界定,在劳动仲裁工作实践中仲裁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至今仍被种种不同的选择标准所困扰,致使一些争议案件得不到及时的受理和调处.其中比较常见的选择标准一是以法人资格为标准,即企业必须具备法人资格才可以充当企业当事人;二是以招工权为标准,即由具有招工权和人事管理权的企业主管部门来充当企业当事人.笔者认为,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与我国传统的劳动法研究与教学不无关系.本文拟对此作一粗浅分析.
简介:一、企业目标的几种形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构成社会经济单元的独立体——企业,它的存在是建立于一定的目标基础上的。企业依据其自身发展的不同时期,企业的目标存在着差异,从时间的长短来划分:企业目标可分为短期目标和中长期目标。短期目标主要是指维持企业的短期生存,而中长期目标则是企业在有了生存的希望之后求得长期发展。生存是基础,发展是方向。如果一个企业处于亏损的状况,那么首先应该考虑的问题是能否偿还企业到期的债务,能否回避破产的风险,能否维持自身的生存。在有了生存的条件之后,企业求得发展的中长期目标又是什么呢?这就要求根据企业的性质、结构、规模来决定。
简介:一、会计市场的提出《会计改革与发展纲要》以正式文件提出了会计市场这一概念。会计市场是一个无形市场,它是依靠名誉、服务质量促成服务机构与委托人的成交,体现交易的有偿性、自愿性,其主体是委托人与受托人,其客体是审计报告、咨询报告等。我们把会计市场分为社会审计服务市场和会计咨询市场。《会计改革与发展纲要》中提出的会计市场主要是指会计咨询服务市场,但笔者认为会计市场应是审计服务市场和会计咨询服务市场。这样才能解释会计师事务所所做的工作。会计市场首先是以审计服务市场形式而产生的。会计市场最早出现在十三、十四世纪西方国家的合伙企业组织形成合伙企业的产权与经营权分离,合伙人为了维护各自的权益则常常请企业之外的独立、公正的专业人员进行审查,再将审查的结果提交出来,这样形成了会计市场的初步形式。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股份公司的出现,企业制度
简介:所谓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那些可以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商誉等等。它们代表着企业或所有者拥有的一种法定权或优先权,或者是企业所具有的高于一般水平的获利能力,它可以为企业在较长时期内提供经济效益。无形资产属于“软件”范畴,是一种“潜在的生产力”。然而专利再好,技术再先进,没有人们认识利用,它只能是“潜在”的。只有当人们把它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才能为社会创造出有用的价值和一定的经济效益。因此,无形资产既有先进性,又具有不确定性的特点。因而对其价值转移方式的确定有着不同的认识,大体有以下三种观点。第二种观点是不予摊销。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无形资产的存在期并不限定(如商誉),其价值也不一定在经营过程中被消耗掉,有些还会增值(如商标权、商誉)。因此,不赞成摊销。但是如果无形资产的未来收益已跌到其成本以下,其差额部分可准许摊销。第二种观点与此相反,认为无形资产能够给企业带来未来收益的判断是主观的,没有科学的证明。为了稳重起见,主张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简介: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企业的生产经营是一种风险型事业,需要企业全体职工团结一心,同舟共济,协力奋斗。日本股份制企业的管理相当有特色:他们通过企业控股、民族习惯、管理制约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方法,使企业的系统性功能发挥正常;无论企业处于及面临何种严峻的形势和状况时,企业的职工都能普遍表现出与己相依的心态;这种现象实际上是一种企业凝聚力,使企业的活力植入于企业基础之中,极大地促进了企业的发展。与此相比,我国大中型企业的一些管理现象和行为却造成企业职工置身于企业之外,使企业凝聚力下降。由此看来,我国企业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还是要借鉴日本股份公司管理的先进经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