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根据我省水利工程造价编制、审查过程中遇到的大量实践案例,针对现行编规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并提出改进方法,为修编河北省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提供参考。
简介:1994年3月30日,电力工业部以电政法(1994)184号文发出关于《电力建设利用外资暂行规定》的通知。通知指出:为了促进电力建设利用外资工作的健康发展,加快电力工业利用外资的步伐,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和全国外资工作座谈会精神,结合电力工业利用外资的经验和存在问题,我部拟订了《电力建设利用外资暂行规定》。电力建设利用外资是加快电力改革与发展的重大举措,也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电管局、电力局要切实承担起行业管理职责,依法加强对本地区电力项目利用外资工作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利用外资的前期工作,利用外资既要持积极态度,又要注意防止盲目性,要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工作水平。为了使电力建设利用外资符合我国法律要求,对意向书、合同书的起草、谈判、签订应有法律顾问参加,均应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本规定发至各电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各归口管理单位。
简介:为了适应国家政策要求和水电工程建设管理的需要,统一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则和计算方法、费用构成和概(估)算费用标准,充分发挥标准定额在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合理确定工程投资,提高设计概算、概(估)算编制质量,根据《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定额和造价工作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政策文件精神,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水电工程的建设特点和近年来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以及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在《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2007年版)和《水电工程设计概算费用标准》(2007年版)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制定形成《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2013年版)》、《水电工程费用构成及概(估)算费用标准(2013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