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贵州省是国家实施"西电东送"、开发西部水电的重点地区,跨省(区)的水电工程除已建的南盘江天生桥一、二级水电站外,还有在建的龙滩水电站及拟建的彭水、平班水电站,都存在与电站所在省(区)的合理分税问题,这关系到贵州省人民的切身利益.文中就各方较为关心的发电环节所发生的税收,根据"受损补偿,利益共享"的原则,提出跨省(区)水电站的税收分配应以水库淹没损失(包括施工用地和永久占地的损失)、水库和工程区电站建设前3年平均地方税收、水资源占用比例等3个方面的思路进行.建议国家尽快制定有关的具体政策,及时解决这一长期存在的问题,以进一步激发地方政府支持水电开发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