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交通事故处理中,时常发现一些肇事者考虑到被害人的医疗费用、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及怕与被害人纠缠不清等原因,“希望”或“放任”被害人死亡而“见死不救”,从而导致被害人死亡。这种交通肇事后肇事者既没有逃逸行为,也没有进行救助,即“见死不救”的行为如何定性,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为此,笔者拟对这种情形作一探讨。
简介:宣城市地处安徽省东南部,东接浙江,北连江苏,南靠黄山,西临长江,自古有“上江人文之盛首”之誉。该市现辖5县1市1区,273万人口,道路总长4362公里,318和205国道及芜(湖)杭(州)高速公路穿境而过。全市拥有机动车15.7万辆,驾驶员20.2万人。过去,凡到过宣城的人一提起宣城市区的交通总会皱起眉头说:“那里的摩的(二轮摩托车营运带客)、达雅机(机动三轮车)又多又乱。”而前不久记者到宣城采访时,宣州城区却全然不见了“摩的”、“达雅机”的踪影,出租轿车和公交车成了客运的主角,城区交通流畅,井然有序。短短几个月,宣城交通秩序发生了根本性改观。为此,记者采访了宣城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长刘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