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证据关系的问题上,持非充分决定性观点者认为,数据不能完全决定假说评价。一部分哲学家认为,非充分决定性可以表达为多重经验等价的不相容理论的可能性问题,而反对者则将问题转换为诸如未被考虑的替代物观点等,但他们都将问题看作是多重理论的有效性。这种解释可被称为对非充分决定性问题的整体论解释,但是这种解释不能完全解决这个问题,而通过对科学知识的社会解释则能提供对非充分决定性问题的一些解决方案。科学哲学家的任务就是去理解,科学共同体如何运作从而最小化由非充分决定性带来的对可靠性威胁,以及能以清楚表达规范的方式发展我们的科学认识论,这些规范可应用于该共同体实践。即使面对新形式的非充分决定性,知识的社会解释也有资源来完成这两项任务。
简介:朗基诺的文章《重新认识证据和不完全决定性》成功地展示了建立在证据相关性上的对不完全决定性的解释(UER)的重要性,而这种解释要求我们在理解科学客观性时引入对科学实践中的社会性维度的考虑。这篇文章的基本进路是正确的,但仍然存在着一些值得商榷的地方。一方面,建立在经验等值性上的对不充分性的传统解释(UEE),并不一定要为科学实在论进行辩护。另一方面,朗基诺对社会性维度的理解似乎过于狭隘,也过于乐观。
简介:默顿学派在科学的社会性研究方面首次提出并阐发了科学体制内部微观社会因素与科学知识进步的关系。并对宏观社会因素影响科学发展的机制进行了实证研究;在科学的自主性研究方面最先提出并阐发了科学界的社会规范、科学奖励制度和科学界的社会分层等科学运行机制,有力地从科学体制角度揭示了科学的自主性,并强调了基础研究领域里的科学自由的重要性。此外,默顿通过对多重发现现象和科学天才的社会学分析表明,科学发展既非完全自主因而勿需社会因素的参与,也非完全社会性的因而全部由社会因素支配,而是社会因素和科学内部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以及科学的社会性和科学自主性共同作用的结果。尽管较之大科学时代科学发展所呈现的无比丰富性和复杂性,默顿学派关于科学性质的研究仅只是初步的,但该学派所取得的成就是公认的;从科技哲学研究的方法论角度说,它所给予我们的启示中有两点值得特别注意:1.“从精神气质分析入手”研究科学与文化的关系;2.高度重视理论研究和经验研究的结合。
简介:新一届的上海伦理学会开始创办学术前沿的系列讲座,这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陆晓禾会长邀我做个发言,为了支持会长的工作,只好勉为其难。因为年事已高,精力不足,在前沿上走动,已经无能为力。我老父亲晚年自嘲说只能卖旧货了。现在我也到了这样的年纪。卖旧货有两种办法,一种是把旧作整理出来编成册子;另一种是把经历过的往事翻出来,旧事新说,这后一种办法也许还可以有点长进。我父亲晚年撰写了几十万字的回忆录,做的就是这样的事情。我没有他那么丰富的阅历,也没有与那么多名人交往,所以也不会去写什么回忆录,但是也经历了学界的一些大事。去年和老同学一起编了《守道1957--1957年中国哲学史座谈会实录与反思》②,想不到引起很大的反响。看来把一些学术界的大事重新翻出来加以审视和反思还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
简介:孔子儒学关于"命"的哲学反思,可以从义命分立、性命对扬与义命合一三个课题来探讨。首先,命是气质之命,命呈现命限的限制性原理,因此有所谓的"义命分立"。其次,命限也同时是义理之性的实践的条件与凭借,所以也是表现原理,因此有所谓的"性命对扬"。最后,通过"性命对扬"的长久实践,领略到"天命"(性体的命令,天道性命之命),例如《诗经》所说的"维天之命于穆不已",在此一生生仁体的天命中,达到所谓的"义命合一",在"义命合一"之中,可以用圆善的方式解答康德哲学之中的"德福一致"的问题。劳思光阐明"义命分立",但是局限在主体性的哲学,不能接纳孔子儒学的"天命"具有性体的命令、天道性命之命之义。牟宗三在其著作中则散列论述了"义命分立"、"性命对扬"、"义命合一"的问题,但是对于这三个课题构成逐步发展的环节及其整体性,他并没有加以足够的厘清与通盘的整理。在孔子儒学与康德、海德格尔哲学的跨文化对话的脉络之中,来展开"义命分立"、"性命对扬"、"义命合一"的三个环节,也可以从中领略中国哲学对于自由意志、命运与决定论、最高善(圆善)、德福一致、开放式的人文主义等哲学问题的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