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历史上的许多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和不少重要的伦理学及哲学流派,都自觉不自觉地关注“幸福概念”及幸福本质问题。这样那样地给“幸福”下过定义。但总的说来,在马克思哲学产生以前的所有旧哲学中,并没有建立起系统而完整的科学的幸福观,也未能真正揭示出“幸福”问题的内在本质。不同的幸福“定义”及其相关经典命题,一般总是反映着不同的幸福本质观。因此,对哲学与伦理学界传统幸福本质观的评析.实质上也就是对西方幸福论有关经典命题及其传统幸福“定义”的评析。根据西方幸福思想发展史上关于幸福本质问题认识的逻辑发展,可以把西方幸福论诸多经典命题及其伦理学幸福“定义”划分为三种基本类型。传统及流行的多数幸福定义,虽然都有自己存在的合理性,但都还存在着某些偏颇不当之处.有必要从幸福本质的角度对其中较为具有代表性三种类型的经典命题进行分析。
简介:感受或者感觉材料概念有深厚的哲学渊源,也是胡塞尔现象学哲学中最为基础的概念之一。根据有关胡塞尔感受概念的经典图像或理解,感受是内在于意识的内容;意识在感受基础上构建起意向对象;感受有充实认知性的意向活动的功能;感受自身并非认知对象,却能够被体验到,并被现象学反思所把握。同时,感受还具有内在性、非意向性、被动性、非概念性、非构造性、非独立性等核心特征。然而,这个经典图像存在着诸多难以解决的困难。意识可能无需在感受基础上构建对象,感受也无法充当充实。感受概念还得不到任何认知上的确证——因为,即便根据现象学的标准,反思不能为此提供任何证据。同时,感受可能也并非内在的,而且还具有意向性、概念性和构造性。对经典图像的合理批评倒逼我们在先验—生成现象学中寻找更为合理的感受概念。
简介:从考察文本与认知之间的基本关系着手,首先分析了中国先秦时期形成的经典文本的基本特征,即内容具有整体性、综合性和经验性,结构呈现出离散性、模块性和动态性,以及功能表现为实用性。接着,深入地探究了形成这些特征的认知基础,认为经典文本是自然认知的产物,而自然认知中汉语表征的特殊性和基于经验与实用的认知推理偏向,能够合理地阐释经典文本的这些特征。基于对文本特征的认知阐释,并以古希腊文化作为参照,得出:先秦时期的中国思想家中,那种超验的纯思能力并未获得培养和发展;而这对于日后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在此基础上,还探讨了中国经典文本的传承机制和特点,以及这些特点对当下学习传统文化的启示。